17
2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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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
锅炉升级改造环评公示
2018年8月17日,公司根据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“规划环评+环境标准”改革的指导意见(浙政办发[2017]57号)》和《关于同意批准浙江省三门县经济开发区“规划环评+环境标准”改革实施方案(试行)的批复》(三政函[2018]83号)的要求,我公司主动对锅炉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环评公示,评见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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